本报讯 近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26年度优秀国产影片发行和宣传推广资助项目以及2026年度国产影片海外发行与版权销售奖励项目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2026年度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对优秀国产影片的发行和宣传推广进行资助,促进影片宣传发行工作,推动影片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申报机构须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三年内无违规记录,并为影片第一出品方或其授权的法人机构。申报项目所涉影片应为2025年9月以来已公映,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或《电影公映许可证》签发日期超出2年但首次公映,符合《国产电影复映暂行规定》(国影发〔2018〕2号)的重审要求;或已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或龙标但尚未公映,经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或电影权威机构书面推荐,2027年底前可完成发行放映和宣传推广工作。申报时间截止至2026年9月15日。
国产影片海外发行与销售予以奖励的范围是影片在海外市场发行放映、版权销售,并依据所取得的收入按比例给予奖励。申报机构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港澳投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三年内无违规记录。申报机构拥有与所申报影片海外收入对应的海外发行权、版权销售权利。在海外市场取得相应收入的统计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申报机构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寄至国家电影专资办。详情请登录中国电影数据信息网。(影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