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消费始终参与社会运行与文化建设,并在技术演进中不断呈现新形态。移动互联网普及后,青年电影消费不再主要依托院线放映和传统媒体,而是更多融入平台分发与社交互动的日常场景。短视频、微短剧等数字内容快速扩张,在时间和注意力层面与电影形成竞争,并持续影响青年影像审美与内容选择。因此,认识青年电影消费生态的变化,应立足行业运行和传播机制,形成更具现实针对性的判断。
青年电影消费的平台化入口与分发机制变化
在新媒体背景下,青年电影消费最直观的变化,体现在信息入口的明显转移。青年获取影片资讯、形成观影预期以及最终作出消费选择,越来越多发生在平台的信息流环境中,而不再主要依赖传统媒体报道或院线端的集中宣传。算法推荐通过个性化推送和内容排序,将电影相关信息以更易被接受的方式不断送达用户,在一定程度上提前完成了注意力的分配,也影响着观影兴趣的生成过程。围绕算法推荐活动,相关部门已明确提出坚持正确价值导向、维护公共利益和用户权益,并要求平台履行相应责任。可以说,青年电影消费已不只是单纯的市场行为,而是与平台运行机制和内容供给方式密切相关。
平台分发强化了以社交互动为基础的消费判断方式。青年往往通过热度榜单、话题讨论、短评反馈和二次创作等内容,对影片形成快速认知和价值判断,消费决策更易受到情绪共鸣和群体氛围的影响。在此过程中,电影传播的重心逐渐从作品本身转向传播效果本身,越是情绪集中、便于剪辑和再传播的内容,越容易在平台与社交场景中被放大。这种传播特征在提升影片曝光度的同时,也对电影内容的整体理解方式和市场预期产生了持续影响。
青年电影消费生态的另一项显著变化,体现在影像消费时间结构的重新分配。短视频以高频更新和低门槛使用,占据了青年大量日常时间,使影像消费由相对集中的观影行为,转向分散化、碎片化的使用状态。随着我国网民规模持续扩大、数字应用深度普及,短视频已成为覆盖面极广的内容形态,平台化影像消费由此具备了稳定的人群基础。电影不再天然占据青年影像消费的核心时段,而是需要在更为复杂的注意力环境中争取位置。
微短剧等内容形态通过紧凑情节和连续更新的方式,进一步占用青年可支配的影像消费时间,并在实际使用中形成对电影的替代性选择。这种替代并非题材或质量的简单比较,更多体现在使用场景的变化,微短剧更贴近日常碎片时间,也更容易在平台环境中持续触达用户,从而改变青年对影像内容“何时观看、如何观看”的基本倾向。
电影消费的参与化趋势:
从观看行为到传播行为
新媒体平台的普及,使青年在电影消费中的角色发生了明显变化,由以往相对单一的观影者,转向更为主动的参与者。通过短视频剪辑、二次创作、剧情解读和观影表达,青年不断介入电影内容的再呈现与再传播,使影片在上映前后都保持着持续的讨论热度和传播活力。这种参与方式拓展了电影的传播空间,也为优质作品提供了突破圈层、扩大影响的现实可能。但是,这种以参与为特征的消费形态,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电影被理解和接受的方式。片段化传播和解说式内容容易弱化对整体叙事和艺术结构的关注,部分观众在“看过剪辑”“听过解说”之后,降低了进入完整作品的意愿,从而影响电影应有的观影体验和消费链条的完整性。参与式传播在放大声量的同时,也对电影作为整体艺术作品的呈现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观察青年电影消费生态,需要在肯定新媒体参与效应的同时保持必要的审慎。一方面,应充分认识参与式传播对提升电影可见度和社会讨论度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也要警惕其被单一流量逻辑牵引的倾向,在传播扩展与价值维护之间保持平衡,引导参与回归对作品本身的理解与尊重。
在新媒体深度介入电影传播与消费的背景下,重塑青年电影消费生态,关键不在于简单调节市场热度,而在于以价值导向统摄内容供给、平台传播与行业协同,推动形成结构稳定、导向清晰、运行有序的长效机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系统推进。
首先,应坚持价值引领,把电影内容供给与平台传播机制统一到正确导向之下。新媒体平台已成为青年接触电影信息的主要入口,算法推荐、话题排序与信息流投放在客观上参与了青年价值判断的形成。应推动电影宣发、平台分发与舆论场运行在导向上同向发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更有效融入电影传播全链条,避免停留在口号化、符号化表达。通过在热点运营、话题设置、短视频物料供给等环节强化正向内容与优质表达的优先权,使价值引领以更具情感穿透力和叙事感染力的方式进入青年视野,在潜移默化中发挥引导作用。
其次,应以精品化和类型化并举,提升青年电影消费的可持续性。新媒体环境下,情绪爆点和高传播片段容易获得短期关注,但电影作为长篇叙事艺术,其核心竞争力仍在于完整结构、人物塑造和审美表达。应引导创作端更加重视青年题材与现实题材的类型创新,增强作品的思想厚度和情感深度;同时在宣发层面减少对单一“高燃片段”的过度依赖,通过系统化、结构化的信息呈现,引导青年从碎片化感知回到对作品整体价值的理解,推动电影消费由“跟随热点”向“稳定选择”转变。
第三,应把平台协同治理作为电影产业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传播秩序纳入行业治理框架。新媒体语境下,电影传播已高度依赖平台运行规则,侵权剪辑、断章取义、情绪对立等问题,容易扰乱青年消费预期和市场秩序。应推动建立电影短视频宣发物料的规范化管理与权利标识机制,完善正版内容供给渠道,加强对热点传播路径的可追溯、可评估管理,减少虚假热度与非理性舆论对电影消费生态的干扰,提升行业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最后,应高度重视青少年保护要求,把适龄引导与内容治理落到实处。青年群体中未成年人占有相当比例,其电影消费行为更易受到平台内容呈现方式的影响。建议在电影相关内容传播中强化适龄提示和分级式引导,严格规范暴力、惊悚、擦边营销等内容的传播方式,防止以刺激性剪辑换取短期流量,对青少年价值观和审美取向形成负向牵引。通过平台责任落实与行业自律并行,守住青年健康用网和理性消费的底线。
(作者为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

